关于继续推进电动汽车登记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机动车上牌新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16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的意见》和《类型机动车道路交通管理办法》(GA802-20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继续推进电动汽车登记备案工作。
一、适用范围及车牌种类
(1) 电动两轮车
1、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电池(电压≤48V)、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同时,车辆重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归档挂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
2.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在50km/h以上,采用电驱动,电动机总额定功率大于4kw的两轮摩托车。登记挂上车管所颁发的黄色摩托车牌照。
3.电动两轮助力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小于等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采用电力驱动,电机总额定功率不大于4kw。登记挂上车管所颁发的蓝色摩托车号牌。
4.其他类电动两轮摩托车:具有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属性,但无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六联票)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备案挂黄色过渡号牌(过渡期自登记备案之日起三年)。
(2) 电动三轮车
1.电动三轮普通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采用电驱动,电动机总额定功率大于4kw的三轮摩托车。登记挂上车管所颁发的黄色摩托车牌照。
2.电动三轮助力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小于等于50km/h;三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电动机总额定功率不大于4千瓦。登记挂上车管所颁发的蓝色摩托车号牌。
二、许可证登记备案时间
即日起2022机动车上牌新规,过渡号牌登记期至2022年8月31日结束。
三、车牌登记备案程序
(一)电动自行车:车主持身份证、购车发票、国家CCC认证合格证明等,交车后现场办理绿色电动自行车牌照检查。
(2) 电动两轮普通和助力车、电动三轮普通和助力车:车主持有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单)、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和交强险证。现场查验车辆后,办理摩托车牌照。
(3)其他类型电动两轮摩托车:车主凭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现场验车后申请黄色过渡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
请机动车所有人遵守法律规定和《通知》要求,及时对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并将号牌悬挂在道路上。已登记备案的过渡期号牌车辆,过渡期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后不得上路行驶。
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在办理车牌登记备案时,切勿心存侥幸,隐瞒真实情况,对应挂牌车辆由车管所颁发的过渡牌照登记备案。盘子。购买电动车要注意辨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不要轻信虚假宣传,购车时索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如遇拒收,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或12315消协热线。
三门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 年 7 月 20 日
随附的:
一、电动自行车牌照、过渡牌照的登记地点及流程:
(一)备案登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