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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本报(特约记者李宏光 记者宋宁华) 车线被老鼠咬伤。业主支付了3.10000元的维修费。保险公司应该赔吗?日前发动机线被老鼠咬能报保险不,静安区法院裁定小杰起诉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赔偿小杰的车辆损失保险金额3.10000元。
2011年1月30日,小谢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向保险公司申请电话推销机动车专项保险。保险期限为2011年2月27日至2012年2月26日。在机动车保险条款中,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条件外,还确认了保险免责部分的规定:“其他不属于的损失和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3月1日,小杰的车辆突然出现故障,无法启动。送到汽车维修公司检查后,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发现车辆发动机的EL线被老鼠咬伤。有老鼠屎,损坏的线束有明显的老鼠咬痕。小杰当天通知保险公司后,将车辆修好,并支付了修理费3.10000元。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老鼠对车线造成的损害不在合同范围内,不予赔偿。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条款分别在保险责任部分和赔偿责任中约定了是否赔偿特定原因对被保险标的物的损害。豁免部分以列举的方式。本案被保险车辆的损坏原因为动物咬伤,在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及免责部分未提及。因此,对保险理赔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动物啃咬未出现在保险责任部分,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应理赔;另一种理解是,咬动物不能免除责任。若出现部分,则不属于免责范围,应予以赔偿。
法院进一步分析认为,如果依法对合同格式条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则该解释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即保险公司应是不利的。即使动物咬伤在保险条款中免责发动机线被老鼠咬能报保险不,但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向被保险人明确“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包括被保险车辆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动物咬伤等。否则,本免责声明将不生效。考虑到事发后,小杰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未到场确定损失,因此车损应按实际修车费用确定,保险公司应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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