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电梯门坠落,造成2死2伤!保安未及时排除隐患被处罚!
——《安全生产法》离我们很近!
2021年4月20日16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新生汇路5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学生公寓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死亡。伤害和直接经济损失2.7亿。
2021年4月20日16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新生汇路5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学生公寓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死亡。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2.7亿。事故发生了
2021年4月20日16时许,劳务公司工人郑某强用电动平板车从地面将陶粒砖运到11楼。郑某强操作电动平板车,车在前,人在后,驶入外立式2号电梯轿厢,然后关上装货门。电梯上升到11楼,打开送货门。郑某强应该是在前进档操作电动平板车,正要驶入11楼。电梯司机张某娟没有看到电动平板车往前移动,就听到了电动平板“滴、滴、滴”的倒车提示声,并伴随着“滴、滴、滴”。 “砰”的一声,回头一看,电梯的进门被敲开了,郑某强连同电动平板车和陶粒砖一起从电梯轿厢里掉了下来。坠落的电动平板车撞在电梯一楼栅栏门的上梁上,然后掉进了电梯坑。郑某强和陶粒砖掉在栅栏外的地上。
此时,劳务公司的工人赵某贵在一楼的电梯口,准备乘电梯去七楼上班。与此同时,劳务公司的工人李某磊和邓某文正在电梯口附近工作。以上三人被楼上掉下来的陶粒砖砸中。
10分钟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确认郑某强、赵某贵死亡,李某磊、邓某文受伤,送往医院救治。经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技术组鉴定电动升降会标使用注意事项,郑某强死于高处坠落大量出血,赵某贵生前死于头部严重开放性外伤。经诊断,李某磊颅内出血,身体多处骨折。邓某文右脚跖骨和楔骨骨折。事故原因
1.劳务公司物资运输工程师郑某强违反电梯使用规定和安全技术披露规定,不掌握电动平板车操作技能。电瓶车作为前进档,开始后退,撞到自己,冲破车厢的装载门,一起倒在地上造成事故。
2.某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某福违反电梯使用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擅自组织工人拆除原电梯安全棚。电梯造成1死2伤。
3.总承包公司安全员李先生工作疏忽。未向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落实监理公司下达的电梯安全棚修复整改指示,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未落实。结果,陶粒砖在坠落过程中被电梯口附近的劳动力赵某贵击中。李某磊、邓某文。
责任人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劳务公司工人郑某强负责用平板电动车运送物资。违反电梯使用规定和安全技术披露规定,在轿厢内驾驶电动平板车,误将倒档当前进档,造成事故责任。鉴于他在事故中身亡,免责。
2.某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某福负责劳务团队的整体管理。公司经营者郑某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且为方便施工作业,未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组织人员拆除电梯安全棚,导致民工赵某贵被砸死,李某磊、邓某文受伤。上述行为违反了《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第“5.2.6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设置升降机安全棚的规定。 ”。事故承担重大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李先生,总承包公司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内部管理等工作。电梯安全棚拆除后,监理单位下达整改令,恢复安全棚,李某签字。但李先生工作严重失职电动升降会标使用注意事项,未向项目部领导汇报,未落实督导指示,导致未及时消除隐患,事故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总承包公司项目经理于某波,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忽视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不履行职责责任,不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不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不及时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他们对事故负责。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行政处罚。
5.谢某,总承包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公司及所属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对项目部的安全状况没有全面掌握。发现防护棚拆除问题后,未及时跟进整改。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及时、不全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消除。对事故负责。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行政处罚。
6.总承包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平,分管公司生产安全工作。作为项目部第一任安全生产负责人,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背景和隐患不甚了解。对安全员治理和管理教育不力,安全员不履行职责,重生产轻安全,造成事故。对事故负责。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同上)的规定。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5.总承包公司董事长包某负责公司全面工作。项目经理的工作分工忽略了项目团队的管理,更多地关注外展,更少关注现场。副经理、安全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该人2020年收入为132,300.00元,建议罚款3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00,000元。
安全警报!
我们以前是手推车,现在我们有电动三轮车和手推车。负载大,节省能源,非常实用。但是行驶时不会停车,而且还容易误操作,比较危险!
新工具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识别和防范随之而来的新危险!
安全措施:
1、严把产品质量关,严禁三无产品入境!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尤其是刹车的有效性。
2、所有电动汽车都应该有自己的手刹。人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尽快切断电源并拔出钥匙。
3、进入电梯时,可在电梯轿厢内的某个位置设置木方或挡板,以保证电动车车轮的一侧可以卡住。木方或挡板不需要特别长,也不需要把所有的梯笼都挡住。车辆进入底层梯笼时,从挡板间隙进入,但从地板进入梯笼时,必须与挡板在路线上,以保证车轮的一侧可以卡住。如果觉得梯笼内有障碍物会影响其他工种的使用,可以设置在梯笼内,并规定电动车只能使用特定的梯笼。或者将挡板设置为可拆卸或翻转。
4、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对人员和设备进行排序,减速。
5、确保边缘保护牢固有效,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也可以在地板边缘或其他危险部位设置挡板,以确保车轮可以被卡住。